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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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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刑事追责加力 7月份5家公司披露涉刑进展
本报记者 吴晓璐 7月份,有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公司、公司实控人、高管等因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告,包括被公 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法院依法决定逮捕、被检察机关起诉或收到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等。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是《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体现之一。 随着打击财务造假合力形成,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民事追责立体化追责惩防体系完善,行刑衔接更加 高效,刑事追责力度明显提升,违法成本也大幅提升。监管部门正以"零容忍"执法提高威慑力,塑造资 本市场良好生态。 立体化追责 让造假者倾家荡产 7月29日晚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实 际控制人沈万中送达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沈万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此次公司实际控制 人被刑事处罚与公司2021年财务造假案相关。 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仅7月份已经有包括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起步")、金通灵科技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