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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延迟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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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家发债主体财报“延后交卷”,地方农商行改革亦为部分原因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余纪昕 上海报道 随着年报季结束,一批未能在四月底对去年财报"按期交卷"的发债企业浮出水面。 按照《证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需要"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 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也就是说,债券发行人最晚应该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交去年财报。 在发债主体向资本市场全面展示最新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这一关键时点上,这些年报披露有所推迟的 企业,难免让持有其所发公司债的投资者对其现下基本面变动近况产生一定关切之心。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5月1日,合计有67家发债人公告称,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或是 2025年一季度财报。其中,仅去年年报延迟披露的、仅今年一季报延迟披露的,以及年报和一季报双双 推迟披露的各类情形均有出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共 同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梳理,这批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的发债企业中,称审计单位未落实的发债 企业超8家。具体理由有"截至目前尚无审计团队和机构愿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