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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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攻坚办、省检察院联合行动主动作为 破解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难题
Xin Jing Bao· 2025-09-30 08:25
今年以来,省攻坚办与省检察院在全省持续推动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随着整治行动 不断深入,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日益凸显,逐渐成为环境信访的焦点之一。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法》 明确禁止的"三类区域"(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 相邻的商业楼层)开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执法监管面临现实困境。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省攻坚办与省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次会商研判,聚焦源头治理,着力从制 度机制上寻求突破。9月28日,两部门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赴省市场监管局走访调研,召开专题座谈 会。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 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 服务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副处长陈善莉在会议中首先援引法条,为与会人员厘清底线、增强共识。她提出, 违反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周立武表示,这是法律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