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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董事王小见减持4.12万股,成交均价21.55元
Jin Rong Jie· 2025-08-07 22:31
Core Viewpoint - The article highlights recent stock trading activities of Wang Xiaojian, a director of Nongxin Technology, indicating a trend of share reduction and providing insights into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business operations [1][3][4]. Company Overview - Nongxin Technology's main business includes the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sales of pesticides, fertilizers, agricultural films, agricultural tools, and chemical raw materials, as well as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s and sales/rental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and drones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As of December 31, 2024, Nongxin Technology reported revenues from various product segments: insecticides generated 243 million yuan (37.42%), fungicides 237 million yuan (36.47%), herbicides 101 million yuan (15.49%), and other revenues 68.94 million yuan (10.62%) [2]. - The company's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is 2.166 billion yuan [4]. Shareholder Activity - Wang Xiaojian has been actively reducing his shareholding in the company through various transactions, with the most recent being a sale of 41,200 shares at an average price of 21.55 yuan, totaling 887,900 yuan, leaving him with 9.7208 million shares [1][3]. - A detailed table of Wang Xiaojian's share transactions shows multiple reductions in shareholding over a short period, indicating a potential shift in his investment strategy [3].
国光股份: 2025年半年度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杨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 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 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66,358,5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
国光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率和效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国光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本制度所称所属企业,是指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 管理规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信息等实施独立、 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估和改善组织的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下开展工作,并向其报告工作。为方便日常审计工作的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主管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将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 ...
国光股份: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本制度所称所属企业,是指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其他企业。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分 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 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五条 ...
国光股份: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本制度依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 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明确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 业务分工以及职能权限与责任,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与调整, 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地发展。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组织设置的原则 (三)机构职能应清晰、精简、有利于强化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 现;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越级检查原则:上级可对直接下级进行检查,也可对下级的下级进行检 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但不能越级指挥; (二)例外管理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凡 是有重复性质的例行性工作,要制定出制度、流程和规范,授权下级处理; (三)目标分解控制原则:依据公司下达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将公司需要 完成的主要经营指标层层分解,从总裁到分管副总裁(总监)到部门部长到员工层 层进行考核和控制。 (四)成果导向原则:管理控制应使各项工作能够按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来 进行。 ...
国光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了除董事以外的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 ...
国光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 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
国光股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 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 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 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
国光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
国光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09:16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四川国光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