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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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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
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将于7月20日起正 式实施。 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下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介绍 《规定》出台的背景,并对具体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该《规定》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航道和航线、桥区水域、其他水域、附则等六个章节,共49 项条款,从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规则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 业行为进行体系化规范,其中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比如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首次设定富 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首次实施分区限速管理等。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发布会介绍,深圳港是全球集装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今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万艘次 船舶、1723.40万标箱安全进出深圳港,同比分别增长48.62%、10.70%。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介绍,深圳港西部港区承载了珠江口80%船舶交通流量,东部港区承担着广东 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量,随着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发展趋势的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 持续攀升,通航环境日益复杂,通航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