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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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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八 证 书 (2025) 沪东证经字第 3193 号 申请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委托代理人:董小燕,女,1991年4月9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计划管理人于 2025年5月14日向本处提出 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东海证券海鑫 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 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 2025年4月11日在有关报刊 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2025年4月12日、4月14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 变更注册为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 提交了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