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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旱涝保收”说不!证监会: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5-07 13:35
减少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现象 证监会关于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的表态,涵盖了实施对象、费率分档规则、 投资者持有期要求和实施计划。 具体来看,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如持有 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 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每经记者|李娜 每经编辑|赵云 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对公募基金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提出 最新要求。 方案提到:"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有公募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公募基金与业绩挂钩的收费模式近年来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 的创新发展,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的机制,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深 度绑定。 与此同时,浮动费率的适用需满足一定持有期要求,具体持有期标准尚未明确,但政策强调根据投资者 持有期间的产品表现差异化收费。 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