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外汇衍生品(远期合约
icon
Search documents
深天马A: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2:1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 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持仓时间一般不 得超过 12 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时间。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 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以汇率为标的资产的远期合约、 掉期业务为套期工具,旨在为降低主业范围内风险敞口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