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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5日 “亮证逼迫让路”事件司机被罚
Yang Shi Xin Wen· 2025-08-06 06:35
据广西警方,"亮证逼迫让路"事件司机侯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 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 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 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 证"并向对方驾驶员"亮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 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江山边境派出所目前已经将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 留,期限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 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
侯某某,行政拘留5日!“亮证女”身份,所亮证件,曝光了
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消息,2025年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防城分局公布了关于"亮证女"侯某某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女,证件号码:**********,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 **********,现住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北京日报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五十一条内容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 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 政执法证"并要求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某某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以上 ...
官方通报!奔驰“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拘
Zhong Guo Ji Jin Bao· 2025-08-06 05:20
(原标题:官方通报!奔驰"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拘) 来源: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 2025年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发布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侯**,女,证件号码: ********** ,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 **********,户籍 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现住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 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 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政诉讼。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 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 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天明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 证"并***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
亮证女司机被拘留
财联社· 2025-08-06 04:35
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布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防区公行罚决[2025]18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 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 违法行为人侯**,女,证件号码: ********** ,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 **********,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 **********,现住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 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天明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顺手在其驾驶的 ...
官方通报!奔驰“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拘
中国基金报· 2025-08-06 04:34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指认照片、抓获经过、视频截图 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 2025年8月5日,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发布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侯**,女,证件号码: ********** ,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 **********,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现住 广西 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 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天明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顺手 ...
广西“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政拘留
第一财经· 2025-08-06 04:30
2025.08. 06 本文字数:569,阅读时长大约1分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微信编辑 | 夏木 第一财经持续追踪财经热点。若您掌握公司动态、行业趋势、金融事件等有价值的线索,欢迎提供。 专用邮箱: bianjibu@yicai.com (注:我们会对线索进行核实。您的隐私将严格保密。) 推荐阅读 特朗普称已收到访华邀请,外交部回应 据浪潮新闻从广西警方获悉,防城港"亮证女"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 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 证"并向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某某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 ...
奔驰亮证姐被行政拘留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06 04:11
@浪潮新闻 从广西警方获悉,防城港"亮证女"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的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 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的白色长城汽车会 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 政执法证"并向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某某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 日的处罚。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江山边境派出所目前已经将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送至防城港市拘留 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