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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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Sou Hu Cai Jing· 2025-05-27 09:28
投资界消息,5月26日,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至少5名从事3年以上投资基金相关经历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四)有完善的投资基金管理制度; (五)有作为出资人参与设立并管理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 (六)最近三年以上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严格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管理政府出资资金; 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的集中扶持和产业引导作用,规范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与运作,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荔湾区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 〔2015〕2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荔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产业投资基金受托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遴选、投资、监督、考核、 退出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投资基金,是由区政府以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