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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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14 19:08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1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于2021年7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 益率×40%+中债总财富指数(总值)收益率×10%"。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15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拟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和修订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具体事项如下: 三、其他说明事项 《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 准",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指数(总值)收益率×10%+中证 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