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维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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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新型融资模式税务风险增加
Sou Hu Cai Jing· 2025-06-24 10:30
器 ann 其中,部分企业以资产支持证券模式进行融资,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打包为资产支持债券,债券期限通常为3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固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公开发售,发售价款因为折价率(根据市场情况及融资成本确定)的原因,少于应收账款的账面面值。一些企业在收到发售款 项的当期,会计上对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并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应收账款的账面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此外,部分企业以附回购义务合营模式进行融资,取得大量项目名称为"股权维持费""期权维持费""保持费"的增值税发票。经了解,上述企业在投建项目 时,引入了第三方,并以股权投资的名义共同出资参与项目建设,按照出资比例划分股权比例。同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期间后,企业具有优先购 买第三方持有股份的权利,且企业每年会为优先购买权向第三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应收账款的"损失"实质上未发生 典型案例 A公司在2021年度以资产支持证券的模式累计发行债券18亿元,期限为3年,市场同期融资年利率为6%。A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将实际收到的款 项与应收账款的账面差额3.24亿元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在当期以应收账款转让损失为名进行税前列支。A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