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热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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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8月25日获融资买入2085.13万元,融资余额6887.96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6 02:32
8月25日,瑞纳智能涨0.10%,成交额1.71亿元。两融数据显示,当日瑞纳智能获融资买入额2085.13万 元,融资偿还2002.46万元,融资净买入82.67万元。截至8月25日,瑞纳智能融资融券余额合计6887.96 万元。 融资方面,瑞纳智能当日融资买入2085.13万元。当前融资余额6887.96万元,占流通市值的5.03%,融 资余额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 融券方面,瑞纳智能8月25日融券偿还0.00股,融券卖出0.00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0.00元; 融券余量0.00股,融券余额0.00元,超过近一年70%分位水平,处于较高位。 资料显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成立日期2008年4 月9日,上市日期2021年11月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公司致力于供热核心产品/设备的智能化研究与应 用、全信息计量数据生产与管理、互联网大数据体系构建、智慧化平台服务和AI智能数据应用服务,是 国内一站式低碳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供热节能系统工程29.39%,智 能模块化换热机组17.70%,其他10.53%,超声波热量表 ...
天罡股份:招股说明书
2023-06-06 09:28
证券简称: 天罡股份 证券代码: 832651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火炬南路 576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 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 ...
天罡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4-28 08:54
证券简称: 天罡股份 证券代码: 832651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火炬南路 576 号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 ...
天罡股份: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4-06 12:01
证券简称: 天罡股份 证券代码: 832651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火炬南路 576 号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1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