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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上市公司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十三)
证监会发布· 2025-04-11 11:03
数据显示,2024年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以来,山东辖区195家上市公司开展现金分红,分 红总额约600亿元;93家次上市公司实施回购,31家次上市公司公告获批增持回购专项贷款金 额48.43亿元;5家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7家上市公司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 只,规模合计216亿元。 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坚持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多方 协同联动,持续深入开展上市公司走访工作,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丨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2025-04-09 山东证监局深化常态化走访机制 "问诊把脉"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记者日前从山东证监局获悉,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证监会相关工作 部署,不断深化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机制。截至目前,已走访上市公司157家次,累计走访公 司覆盖率60%。 在走访过程中,山东证监局坚持内联外合,提高走访质效。一方面注重凝聚地方合力,推 动省领导带队走访,与省委金融办、相关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走访,现场办公,集中"会 诊",为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系统合力,联合证监会上市司、交易所共同走访, 充分发挥司局所联动优势, ...
华曙高科:华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4-10 11:36
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 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arsoon Technologies Co., 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18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i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华曙高科:华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3-27 01:14
i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 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 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arsoon Technologies Co., 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18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2-19 08:02
i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 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 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arsoon Technologies Co., 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18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