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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科技: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09:13
法 律 意 见 书 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ZHONG YIN ZHENGZHOU LAWFIRM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创业路 9 号绿地双子塔 1 号楼 57 层 邮编: 450000 电话: 0371-63565000 (总机) = 中银(郑州)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乡市花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 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 ...
花溪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花溪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 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募集的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发行方案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按照 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
花溪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2-26 11:11
本人孟凡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乡市花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9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 ...
花溪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公司 ...
花溪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孟凡武先生为新乡市花 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 ...
花溪科技:董事任命公告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8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 选独立董事一名。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孟凡武先生,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理 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国营 258 厂技术员,从事工艺研究。曾任"高档数控 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家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秘书,从事科技项目管理。1996 年至 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截至目前,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花溪科技: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
花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
花溪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6 11:11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及议事制度》《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