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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科技(872895) -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16:00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创业路 9 号绿地双子塔 1 号楼 57 层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565000(总机)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
花溪科技(87289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08 16:0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布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经资格审查,景建群先 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 景建群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经资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2023-08-08 16: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姓名 类别 序号 姓名 类别 1 张红森 核心员工 2 贾庆福 核心员工 3 郝绍龙 核心员工 4 张建新 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名单 | 5 | 布天水 | 核心员工 | 6 | 李吉潮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 | | 7 | 陈东永 | 核心员工 | 8 | 孟凡海 | 核心员工 | | 9 | 于宁 | 核心员工 | 10 | 王文奇 | 核心员工 | | 11 | 徐世军 | 核心员工 | 12 | 邓彦伟 ...
花溪科技(87289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0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孙英女士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会议通知的规定:"召开监事会定期会 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 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公告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 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 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因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三届监事会 成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选举监事会主席,故决定在第三届监事会成立后, 通过电话及口头方式通知立即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花溪科技(87289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8-08 16:00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
花溪科技(872895)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3-08-0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孟家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8 月 8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747,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孙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8 月 8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宋恩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 ...
花溪科技(872895) -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16:00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授予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创业路 9 号绿地双子塔 1 号楼 57 层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565000(总机) $${\Xi}=O=\Xi\nVdash\nabla\Xi$$ | 正文 4 | | --- | | 一、本次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4 | |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 |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6 | |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 | 五、结论意见 7 |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和披露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须之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08-08 16:0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8日,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有吉、武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07-30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经核查,上述3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 划之前。根据该核查对象出具的《自然人自查报告》,股东李树秀、孟家毅在自 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决策而进行的操作,股东郭洋 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 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开始筹划本激励计划,即并不存在泄露该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
花溪科技(87289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07-30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67)。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