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xi Technology(872895)
Search documents
花溪科技(872895) - 北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7-18 16:00
北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关于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三年七月 | 第一章 释 义 3 | | --- | | 第二章 声 明 4 | | 第三章 基本假设 6 | |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7 | |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总额 8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8 | | 五、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0 | | 六、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2 | | 七、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15 | | 第五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6 | |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6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7 | | 四、对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7 | | 五、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18 | | 六、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20 | | 七、对花溪科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花溪科技(872895) -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07-18 16:00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郑州)律师事务所 YIN ZHENGZHOU LAWFIR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创业路 9 号绿地双子塔 1 号楼 57 层 电话: 0371-63565000 (总机) 邮编: 450000 中银( 郑州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录 | 释义 … | | --- | | 正文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二、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 |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程序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 九、结论意见 | 1 中银( 郑州 )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花溪科技、公司、上市 | 指 |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07-1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 15:00—2023 年 8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 ...
花溪科技(87289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07-1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武龙先生、戈世霆先生 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乡市花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7-18 16:00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名情况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拟提名以下1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 工,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 | --- | --- | --- | --- | --- | | 1 | 史守义 | 核心员工 | 2 | 张红森 | 核心员工 | | 3 | 贾庆福 | 核心员工 | 4 | 郝绍龙 | 核心员工 | | 5 | 张建新 | 核心员工 | 6 | 布天水 | 核心员工 | | 7 | 李吉潮 | 核心员工 | 8 | 陈东永 | 核心员工 | | 9 | 孟凡海 | 核心员工 | 10 | 于宁 | 核心员工 | | 11 | 王文奇 | 核心员工 | 12 | 徐世军 | 核心员工 | | 13 | 邓彦伟 | 核心员工 | 14 | 李明 | 核心员工 | | 15 | 岳修海 | 核心员工 | 16 | 孙广 | 核心员工 | | 17 | 岳杰 ...
花溪科技(872895) - 监事换届公告
2023-07-1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7-18 16:0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 则,制定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公司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 计划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3-07-18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55 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 5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民主表决, 选举李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 ...
花溪科技(872895)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07-18 16:00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三年七月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由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2023-07-18 16:00
独立董事李有吉、武龙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及理由 表决意见:征集人李有吉、武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7 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 于股权激励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并保证其在本公告披露后至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之日持 续符合征集条件。 一、征集事由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李有吉、武龙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