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Jiezhong Science&Technology (87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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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9-07 14:01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 姓名 | 孙秋根 | | --- | ---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无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 | 长、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 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 | | |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 | | | 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直接持有公司 17,340,000 有 | | | 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 | | 2,392,920 股的股权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捷众科技: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2023-09-07 14:01
公告编号:2023-108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 □第一大股东变更 | □控股股东变更 | | --- | --- | | □实际控制人变更 | √一致行动人变更 | (二)变更方式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一致 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变更为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 锋、董祖琰,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二、变更后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 姓名 | 孙秋根 | | --- | --- | | 国籍 | 中国 |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公告编号:2023 ...
捷众科技: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3-09-07 14:01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直接及间接持有股份数 |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股) | (%) | | | 1 | 孙秋根 | 19,732,920 | | 37.59% | | 2 | 董珍珮 | 11,132,280 | | 21.20% | | 3 | 孙坤 | 5,202,000 | | 9.91% | | 4 | 孙米娜 | 5,202,000 | | 9.91% | | 5 | 朱叶锋 | 1,041,700 | | 1.98% | | 6 | 董祖琰 | 1,040,400 | | 1.98% | | 合计 | | 43,351,300 | | 82.57% | 公告编号:2023-106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确保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捷众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9-06 14:01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公告编号:2023-105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8/1689675729_622552.pdf。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已在北京证 ...
捷众科技:天健会所关于捷众科技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6 07:34
目 录 | 一、独立董事任职及发行人的资金拆借……………………………第 | 1—3 | 页 | | --- | --- | --- | | 二、与法雷奥等客户合作的稳定性………………………………第 | 4—64 | 页 | | 三、寄售模式下收入和存货的真实性、准确性………………第 | 64—90 | 页 | | 四、产品价格年降对发行人的影响……………………………第 | 91—103 | 页 | | 五、客户指定材料采购情况披露不充分………………………第 | 104—121 | 页 | | 六、2022 年毛利率变动与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第 | 122—178 | 页 | | 七、2021 年在建工程大额转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第 | 179—186 | 页 | | 八、其他财务问题………………………………………………第 | 187—201 | 页 | | 九、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第 | 201—218 | 页 |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20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捷众科技:天元律所关于捷众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06 07:3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2023)第 301-4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 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 ...
捷众科技:捷众科技及浙商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6 07:34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 h e j i a n g J i e z h o n g S c i e n c e & Te c h n o l o g y C o . , L t d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 "天健所")以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元 律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及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
捷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5 14:0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103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 发行底价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 ...
捷众科技: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104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的 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 | | 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 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 | | | 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 2023 年 9 月 5 日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101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 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 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原方案中"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价 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 (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