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u Yuanda(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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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6-02-27 11:32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6%,可交易时 间为 2026 年 3 月 4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 或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其一 | 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 售原因 | 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 | 本次解 除限售 股数占 公司总 | 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票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致行动人 | | | | 股本比 | | | | | | | | | 例 | | | 1 | 长兴虹亮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 否 | 否 | F | 219,000 | 0.43% | 0 | | | (有限合 | | | | | | | ...
太湖远大(920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6-02-27 11:32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并于2026年2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3号指引》 ...
太湖远大(920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6-02-27 11: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 蔡煜明、费楚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对拟认定核 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3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通过公司内 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证券代码:92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5 Q4 - 年度业绩
2026-02-27 11:20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2.9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0.00%,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592,580,036.27 | 1,594,275,116.92 | -0.11% | | 利润总额 | 26,227,086.21 | 78,533,401.14 | -66.60% | | 归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6-02-13 10:4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 ...
太湖远大(920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6-02-13 10:4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09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6-02-13 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 | | 获授限制 | 占本计划 | 占本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性股票数 | 拟授予限 | 草案公告 | | 序 | 姓名 | 职务 | 量(股) | 制性股票 | 日公司股 | | 号 | | | | 总量的比 | 本总额的 | | | | | | 例(%) | 比例 | | | | | | | (%) | | 1 | 俞丽琴 | 董事长 | 50,000 | 5.0000% | 0.0982% | | 2 | 赵勇 | 董事、总经理 | 50,000 | 5.0000% | 0.0982% | | 3 | 陈瑞霞 | 董事、财务部经理 | 50,000 | 5.0000% | 0.0982% | | 4 | 徐政 | 副总经理、财务负 | 50,000 | 5.0000% | 0.0982% | | | | 责人、董事会秘书 | | | | | 5 | 莫建双 | 副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6-02-13 10:47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dentons.cn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 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 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目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 ...
太湖远大(920118) -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2-13 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太湖远 ...
太湖远大(920118) -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02-13 10:46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示期为自通过董事会 审议并披露之日起10日(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员工对上 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名单有任何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上述核心员工认定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发表意见, 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提名情况 2026年2月9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 司核心员工的议案》,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煜明、费楚 然等3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