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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 票增值权)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同时亦包括任何股权激励计划所发行的股票 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五条 董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审核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1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的对象范围是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候选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1 第三章 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 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 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审计委员会原 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符合会计专业人士条件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公司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部门。 第四条 各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 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受赠资产; 第二条 敏感信息排查指由董事会秘书处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 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处可以对各 部室、子分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避免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应制 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集中存 放、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须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公司应 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变更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 数。公司如进行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除符合前款规定外,公司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 施和实际效果。 第七条 实际募集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 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新专 利获得政府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等;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 情者控制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议的工作规程
2025-10-15 10:47
第八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 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议的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条 为了强化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 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为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 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
华纺股份(600448) - 华纺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5 10: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 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 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