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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02-23 09:3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6 月 9 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再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2023 年 11 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 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15 号、中市协注【2023】MTN1216 号、中 市协注【2023】SCP456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 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0 08:41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1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96,219,31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3.778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 ...
华光环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0 08:41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张燕珺律师、巫甜甜律师 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02-08 07:3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二月 1 / 36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3 | | --- | ---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5 | | | 议案一: 7 | | 关于 |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2024 7 | | | 议案二: 13 |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 | | 议案三: 33 | | | 关于进一步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3 | | | 议案四: 35 | | | 关于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董事会席位的 | | | 议案 3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地点:无锡市金融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09: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 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均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 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09: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公司内 控制度,负责内外部沟通等,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审计工作小组,公司审计监察部为审计工作小组主要负责 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财务部为小组成员,配合审计监察部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09:22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监事 |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7 | |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9: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 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 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资 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09:2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月 2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长因故不能履 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指定联络人,履行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章所规定的 职责。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 ...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09:2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