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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希荻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3-07 13:06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107.45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40,975.0733 万股的 2.70%。其中,首次授予 886.45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4%;预留 221.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4%,预留部分占本次 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6%。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
希荻微:希荻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3-07 13:0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三、考 ...
希荻微:希荻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3-07 13:0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 | | 获授的股票期权 | 占授予股票期权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 | --- | --- | --- | --- | | 职务 | 数量(份) | 总数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 | | | | | 例 | |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 人) 144 | 8,864,500 | 80.04% | 2.16% | | 预留部分 | 2,210,000 | 19.96% | 0.54% | | 合 计 | 11,074,500 | 100% | 2.70%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 ...
希荻微:希荻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13:06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形成的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
希荻微:希荻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3-07 13:0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希荻微 证券代码:68817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 ...
希荻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07 13:0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希荻微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希 | | --- | --- | --- | | | | 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激励计划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 2024 | | (草案)》 | | 励计划(草案)》 | | |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希荻微电子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 | | 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 | 《考核办法》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 2024 | | |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技术 | | | | (业务)骨干人员 | | 股票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 | ...
希荻微:希荻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07 13:06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
希荻微:希荻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04 12:26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 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以及一致行动人 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不存在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 ...
希荻微:《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2024-03-04 12:24
3、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4 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买卖贵 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询证函》的回函 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2、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处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24 年 3 月 4 日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佛山市迅禾企业 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10:42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0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 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售。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8.53 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