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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30 11:22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8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2 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2 ...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1:2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 希荻微、公司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广东希荻微电子 | | --- |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2022 | 年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 | 激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草案)》 | | 本次作废 | 指 | 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107,000 股限制性 | | | | 股票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国证 ...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1:2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希荻微、公司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广东希荻微电子 | | --- |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2022 | 年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 | 激励计划 | | 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草案)》 | | 本次作废 | 指 | 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5,510,085 股限制性 | | | | 股票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1:2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 --- | | 希荻微、公司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广东希荻 | | --- | --- | --- | | | |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 | 划 | | 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作废 | 指 | 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51,000 股限 | | | | 制性股票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 ...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 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 1 希荻 ...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 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 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希荻 ...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 ...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希荻微(68817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0:4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 --- | --- | --- | --- | | | | 年同期增减变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动幅度(%) | | 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250,551,174.28 | 117.99 | 717,000,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