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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4 10:42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Aobo Zhongguang (SH 688322) held its 20th meeting of the second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4, 2025, to discuss the conditions for the second vesting period of the 2022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1] - For the year 2024, Aobo Zhongguang'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AIoT accounts for 52.82%, biometric recognition accounts for 40.93%, industrial 3D measurement accounts for 4.69%, and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1.56%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Aobo Zhongguang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4.4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mentions that the Chinese innovative drug sector has sold overseas authorizations worth 80 billion US dollars this year, indicating a hot secondary market for biomedicine [1] - There is a discussion on why fundraising in the primary market is facing challenges despite the active secondary market, as highlighted by the conversation with Lu Gang, a partner at Chuangdong Investment [1]
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4 10:19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8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1 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0-24 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8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639.80 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1.60%;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共计 20.50 万股,约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0.05%。 (3)授予价格:12.25 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 20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授予 14 人为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
奥比中光(688322)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24 10:19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释 义 | 3 | | --- | --- | | 声 明 | 4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5 |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 | 8 | |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 9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 |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13 |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奥比中光、公司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 | | 计划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 | | | 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 ...
奥比中光(688322)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4 10:19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者本所)接受奥比中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比中光)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 ...
奥比中光(6883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0:1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监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 ...
奥比中光(6883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0:1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 ...
奥比中光(6883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0:1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和披 露程序,加大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重要参股公 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出 ...
奥比中光(68832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4 10:1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理财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以公司闲置资金委托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资金运作 及管理,以实现资金增值保值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 第二章 ...
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4 10:16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8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5 年前 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经测算,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的减值损失总额为 1,075.66 万元(人 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 2025 前三季度计提金额 | | --- | --- | --- | --- | | 1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