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Jibeier Pharmaceutical (68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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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4-25 12:41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公司"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相关各方,对贵所落实意见中 所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本回复,请贵所予以审核。(如未经 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新药研发项目与前次募投中均包括 JJH201501 Ⅲ期临床研究。前次募投项目中"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 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的内容包括对沃替西汀衍生物 (JJH201501)开展Ⅰ至Ⅲ期临床试验;本次募投项目 JJH201501 研发项目拟 投向 JJH201501 的Ⅲ期临床研究 10,000.00 万元;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78%、11. ...
吉贝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4-25 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四年四月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目录 | 声明。 | | --- | | 日录 … | | 释义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来情况 .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9 | | ...
吉贝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2:4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四年四月 致: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吉贝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明)
2024-04-25 12:3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范明为江苏 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吉贝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2:38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有关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的有关规定,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 ...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2:3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 4.6 ...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2:3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竹云、杨国祥、何娣三名独立 董事组成,其中谢竹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祥)
2024-04-25 12:3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杨国祥 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 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国祥,男,195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研究 员。历任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校长、江苏大学校长助 理;2002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党 委书记等职务;2011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调研员;2018 年 5 月至今任 ...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2:3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审核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 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江苏吉贝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2:38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 | --- | --- | |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的有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