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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证监会重罚!拟罚款17亿,19人被禁入!
券商中国· 2025-03-28 11:08
Core Viewpoint -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re intensifying efforts to combat significant violations in the capital market, particularly focusing on financial fraud and misconduct during the delisting process of companies [1][5]. Group 1: Regulatory Actions - The Hebei Securities Regulatory Bureau has issued administrative penalty notices against Dongxu Guangdian Technology Co., Ltd. (Dongxu Guangdian) and it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Dongxu Group for securities violations [1][3]. - The Shenzhen Securities Regulatory Bureau has also taken similar actions against Dongxu Lantian New Energy Co., Ltd. and related parties [1][3]. - A total fine of 1.7 billion yuan is proposed against Dongxu Group and 43 responsible individuals, with 19 key personnel facing market bans of five years to lifetime [3][4]. Group 2: Financial Misconduct Details - Dongxu Guangdian fraudulently raised 7.565 billion yuan in 2017 and Dongxu Group raised 3.5 billion yuan in 2018 by deceiving authorities regarding their eligibility for stock and bond issuance [3]. - From 2015 to 2019, Dongxu Group inflated its revenue by a total of 47.825 billion yuan and profits by 13.001 billion yuan, while Dongxu Guangdian inflated its revenue by 16.76 billion yuan and profits by 5.627 billion yuan [3]. - Non-operational occupation of funds by Dongxu Group from Dongxu Guangdian and Dongxu Lantian amounts to 16.959 billion yuan, with the companies failing to disclose their 2023 annual reports on time [3]. Group 3: Investor Protection Measures -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 emphasizes that delisting does not exempt companies from penalties, and investor protection remains a priority [5][6]. - The CSRC is enhancing investor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utilizing various methods such as representative lawsuits and advance compensation to safeguard investor rights [7]. - In 2023, four intermediary institutions related to the delisted Zijing Storage compensated 10.86 billion yuan to 17,000 investors through advance compensation procedures [7].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3-28 10:51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 生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 〔2025〕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郭轩、李泉年、谢国忠、王根敏、李青、李 文廷、刘银庆、吴红伟、徐玲智、周永杰、郭春林、陈德伟: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李兆廷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欺诈发行一案已调查完毕,我局拟依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 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东旭集团、李兆廷等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 发行 (一)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至 2 ...
*ST旭蓝(000040)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3-28 10:5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局认为,东旭蓝天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 2005 年修订、2014 年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 年修 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东旭蓝天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涉嫌组 织、指使东旭蓝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另案处理。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7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侯继伟先生、王甫民先生、卢召义先生、 赵艳军先生、夏志勇先生、王正军先生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7 11:22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 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届 满, 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 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2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8 条的规 定,若公司在股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7 11:22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6 10:33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2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 ...
*ST旭蓝(000040)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3-26 10:33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 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届 满, 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 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8 条的规 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5 11:35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2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4 10:47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2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 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 ...
*ST旭蓝(000040)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21 10:17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2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 则实施终止上市。 4、2024 年 5 月 8 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 年 9 月 6 日,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 调查;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5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 监会决定对李兆廷先生立案调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先后被三次 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0,000 万元–50,000 万元。鉴于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公司存款问题是否能如期解决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