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LAND TECHNOLOGY(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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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公司章程
2024-01-03 10:4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303 号文批准,以定向 募集方式设立;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号 23000010000377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3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64 万股,于 1997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 ...
*ST京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学
2024-01-03 10:3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学 ,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ST京蓝: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公告
2024-01-03 10:38
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00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 案》。 一、 议案内容 《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其津贴为 6 万元(含税)/人/年。 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等情况,独立董事津贴为 15 万元(含 税)/人/年。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如上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
*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29 08:32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 年 6 月 5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 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 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1 条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
*ST京蓝: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2-26 11:1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 年 11 月 27 日,哈尔滨中院依法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 ...
*ST京蓝: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12-26 11:1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3.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 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京 蓝",股票代码仍为"00071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 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被深交所叠 ...
*ST京蓝: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3-12-26 11:18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 益调整的方式,包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票的分配和 处置以及业绩补偿股份的权益调整,具体如下: 京 蓝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京蓝管发〔2023〕43 号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监督报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5日,贵院作出(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 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 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蓝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 体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2023年 11月 27 日,贵院依法作出 (2023) 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技重整 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及重整计划规定,京蓝科技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 整计划的执行。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实施资 ...
*ST京蓝: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2023-12-26 1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1 月 27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 中院"或"法院")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从管理人处知悉,管理人已向哈尔滨中院提 交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情况 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重整计 划》由京蓝科技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经管理人监督,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已完成《重整计划》全 部执行工作: 1.根据重整计划的 ...
*ST京蓝:《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6 11:16
广 东 广和 律师 事 务所 关 于 京蓝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重 整 计划 执行 完 毕的 法 律 意见 书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 十二月 广 东 广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GUANGHE LAW FIR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10 层(518026) 10/F, Tower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1006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Tel: +86 755 8367 9909 Fax: +86 755 8367 9694 第 1 页 共 7 页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6)公司向管理人提交的《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者"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ST京蓝: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处置进展 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持有的京蓝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京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京蓝有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京蓝资 源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浙 江京蓝得韬投资有限公司等 7 家股权及京蓝科技对相关主体的应收债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拍卖成交,经法院裁定归买受人所有,自该日起,前述股权 及应收债权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的处置进展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资产包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