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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关 村(000931) -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深国策估字FBJ[2025]100021号】
2025-10-29 10:53
GUOTE INSTItuTion REPORT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编号: 深国策估字 FBJ[2025]100021 号 估价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 楼-2 层 2-001 等 72个车位房地产抵 押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房地产估价机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金晓飞 (注册证书编号: 1120130047) 刘丽佳(注册证书编号: 3720130016)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防伪编码:20251003360 防伪查询请登录"国策评估"网站:www.guocedc.com 专业 服 务 · 创 造 价值 致估价委托人函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承蒙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2 层 2-001 等 72个车位房地产在现状利用条件下的抵押价值进行了评估。估价对象及估价摘要如 下: 1、估价对象基本情况:根据权利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估价对象为北京 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2 层 2-001 等 72 个车位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合 计为 3 ...
中 关 村(0009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辞任或辞职原因。董事辞 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除因董事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 ...
中 关 村(0009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1/3 以上。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会。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 ...
中 关 村(0009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4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由具有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 在任期内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董事会换届后,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连任董事可以连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兼任审计工作组,为日常 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协助其日常事务工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 关 村(00093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1999]79 号文批准,由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 团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现更 名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更名 为: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实创 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现更名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现更名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以发起方 式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 30,000 万股;公司成立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 政函[1999]55 号文批准,向 ...
中 关 村(0009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相关 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
中 关 村(00093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提出建设性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中 关 村(00093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发展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完善公司 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并对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对《公司章程》中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投融 资项目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
中 关 村(00093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 ...
中 关 村(0009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0:2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关联交易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 使本公司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防范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存贷款业务;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以 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为根本。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