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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0009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12 11: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以下统称为"公司及所属企业")进行委托理财的,适用本制度。公司所属企 业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企 业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 ...
盈峰环境(0009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12 11: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 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 ...
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2 11:03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 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 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
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12-12 11: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 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就董事 会授权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部分事项,以授权方式明确董事长、总裁等被授权人 决策权限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合规。授权应当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确保授权合法合规。董事会仅可将必须由其自身履行的法定职权 外的部分职权进行授权。 (二)有效监控。应加强对授权运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对授权执行行为的 有效监控。 (三)动态调整。授权在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 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 (四)制衡与效率兼顾。授权既要体现对被 ...
盈峰环境(0009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1: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 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各部门、各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股 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监管规则 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 ...
盈峰环境(00096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2025-12-12 11:03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以外的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及子女;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 之五十,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如涉及): 第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持控 ...
盈峰环境(00096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12 11: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 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本制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第二章 防范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 司的资金,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 ...
盈峰环境(000967) - 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12-12 11:01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89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89 号 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 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授权 担保额度为336,950.00万元基础上,本次拟对公司部分子公司增加授权担保额度 合计240,00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 24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0%。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 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 ...
盈峰环境(000967) - 环境信息披露机制
2025-12-12 11:01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环 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跟董事会 办公室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第六条 环境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环保信息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 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影响。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1、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信 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要求建立环境信息披 露机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公 ...
盈峰环境(00096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12 11:01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维护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 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 | |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 |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 | | | [1993]51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