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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2-01 13:14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且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 回购,回购股份数量2,70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格3.11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8.63万元(不含手续费),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1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 ...
华孚时尚: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31 10:41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0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 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 5.5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5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181,818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1.07%;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50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363,636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14%。 (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
华孚时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0:3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下午 14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际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出售,回购原因、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回 购期限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
华孚时尚: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0:39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07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公司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出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涉及的相关要素进行审议,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9)。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 ...
华孚时尚:关于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01-19 12:17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0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孚时尚")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疆政府")、某供应商(以 下简称"某公司")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三 方后续开展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暂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其他事项"。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公司签署了 《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2、本次签订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 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将根据三方合作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
华孚时尚: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2:07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项目投资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设 备采购合同的公告》(2024-03)。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 长富金茂大厦 5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 ...
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2024-01-02 12:02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
华孚时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1:53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0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下午 14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长富金茂大厦 5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际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项目投资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设 备采购合同的公告》(2024-03)。 该议案无需提交 ...
华孚时尚: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2024-01-02 11:53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4-0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设备采购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 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华孚")计划投资"上虞华尚数智中心 AIGC 智算中心项目",项目规 划建设规模 3000PFLOPS AI 算力,项目一期建设预计投资金额 2.5 亿元。 签署设备采购合同之采购标的用于上虞华尚数智中心 AIGC 智算中心项目一 期的建设。 本次项目投资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项目投资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设备更新较快、资金 筹措不足、效益不达预期 ...
华孚时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0:58
法律意见书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孚时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曾卓、陈龙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约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关于本次股东大 会的公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会议记录。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对与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事实进行审查,并据此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