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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12:11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王宋琪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2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 ...
东方智造(002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国家证券主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 ...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 ...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东方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负责对董事薪酬 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主要包 括: (一)根据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定和修改董事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二)研究董事的考核标准,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 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本公司员工 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 ...
东方智造(002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方案和相关资料; (六)不存 ...
东方智造(0021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议事程序,确保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东方智造(0021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监督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 况,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的管理,监督预决算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并对 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评价。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由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与其 合署办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 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东方智造(00217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章 程 (2025年8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 6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6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 ...
东方智造(0021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1: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必要性原则:仅在确有必要时暂缓或豁免披露; (三)公平性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选择性披露; (四)风险可控原则:确保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