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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 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 ...
纳思达: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1 13:2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关联交 | 关联企业 | 关联交 | 关联交易 | 合同签订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 | 上年发生额 | | --- | --- | --- | --- | --- | --- | --- | | 易类别 | | 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或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 | 采购产 品/接 | Toner-dumping.de Orh & Baer GmbH | 品/接 | 市场定价 ...
纳思达: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时依据国家监管政策的要求以 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的职 权范围规范运作。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后 再予实施。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
纳思达: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3-11 13: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对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 ...
纳思达: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期权数量 | 占授予期权 | 占当前总股 | | --- | --- | --- | --- | --- | | | | (万股) | 总数的比例 | 本的比例 | | 孔德珠 | 董事兼总经理 | 177.62 | 4.40% | 0.13% | | 汪永华 | 董事 | 53.26 | 1.32% | 0.04% | | 张剑洲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58.94 | 1.46% | 0.04% | | 陈磊 | 财务负责人 | 21.76 | 0.54% | 0.02% | | 尹爱国 | 技术负责人 | 53.06 | 1.32% | 0.04% | | 武安阳 | 董事会秘书 | 17.54 | 0.43% | 0.01% | | | 小计 | 382.18 | 9.47% | 0.27% | | | 中层管理人员(224 人) | 1791.73 | 44.42% | 1.27% | | | 核心骨干人员(1872 人) | 1860.13 | 46.11% | 1.31% | | | 合计 | 4 ...
纳思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保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
纳思达: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11 13:24
二、监事会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 整后)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确定股票期权 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一、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是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调整后的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 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 ...
纳思达: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3:24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纳思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纳思达")的委托,作为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和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
纳思达: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3 ...
纳思达: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三月 | | 目 录 |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 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 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审计 | 40 | | 第一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