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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1 13:05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2024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096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纳思达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纳思达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纳思达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 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 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 ...
纳思达(00218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1 13:0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099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纳思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慕桃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洁纯 ...
纳思达(002180)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1 13:05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纳思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 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金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 ...
纳思达(00218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1 13:0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纳思达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纳思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 | | 目录 | 页次 | | ...
纳思达(00218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11 13:0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097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 达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纳思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
纳思达(00218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国有)
2025-04-11 13: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汪国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汪国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中理工大学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教授、 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多谱信息处理技术国家级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 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融合学 会委员,湖北省宇航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微机专委会委员,湖 ...
纳思达(00218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11 13: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信 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通过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 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 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
纳思达(00218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永平)
2025-04-11 13:04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肖永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永平,男,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 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 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公司)、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 ...
纳思达(00218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11 13: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天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天云,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8年至 1990年,在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1991年至2013年,历任华源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CHY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海尔金 融集团战略总监,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位;2014年3月至2017 年7月,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会计与金融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南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
纳思达(00218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4-11 13:01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2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 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本次拟开展的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