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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质量并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 ...
海欣食品(0027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 ...
海欣食品(0027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 杜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欣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 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 传递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 管理等日常 ...
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 规划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 ...
海欣食品(002702)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 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 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 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 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 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资料和信息进行排查, 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董 事会办公室可以对各部门、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四条 下述人员或机构为 ...
海欣食品(0027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角 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主要职责权限: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本条第(四)项至第(七)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可以召开会议。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一)独 ...
海欣食品(002702) -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事前 咨询工作,确保公司重大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相关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事前咨询"是指:公司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事 前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以确保该项重大事项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咨询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所 任职务可以获取、知晓本公司重大事项的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重大事项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
海欣食品(00270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 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 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 ...
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