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xin Foods (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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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海欣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本人普通证券账 户、信用证券账户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 ...
海欣食品(002702)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管理部 门,董事会秘书为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 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接 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具体事务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负责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日常事务,负责审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 纪要,组织准备相关资讯,并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 并及时反馈给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 施接待管理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应注意: (一)公司应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平 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私下提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 媒体等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一条 为进一 ...
海欣食品(00270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 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
海欣食品(0027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海欣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
海欣食品(0027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主要 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
海欣食品(0027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质量并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 ...
海欣食品(0027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 ...
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 规划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 ...
海欣食品(0027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 杜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欣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 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 传递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 管理等日常 ...
海欣食品(002702)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 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 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 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