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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应 ...
威星智能(0028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本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须事先经公司内部流程申请同意, 且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 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
威星智能(002849)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立威)
2025-04-28 14:52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鲍立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一)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本人鲍立威,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 年 4 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工作,现 ...
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股份)的管理 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二十六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 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 ...
威星智能(002849) -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5-04-28 14:52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 ESG(环 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优化公司 ESG 管理和实践,加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和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公司决定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并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对其组成以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 ...
威星智能(002849)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4月编制)
2025-04-28 14:5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基 础上,以其在公司批准的权限内再拟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金融资产 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四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五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资产的管理,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结合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二)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 ...
威星智能(00284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第一时间"是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 第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或中国证 ...
威星智能(0028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威星智能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履行 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
威星智能(0028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威 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 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 被担保方提交的担 ...
威星智能(002849)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 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或控股 的各级子公司,下称"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审批。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子公司融资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向子公司推荐融资对 象、监督子公司融资及相应资金使用情况。子公司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 下实施本企业的融资事项,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 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融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九)确定和支付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