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an Energy(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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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6 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 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 ...
佛燃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6 1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 23008220012 号 目 录 | 审计报告 ……………………………………………1 - | 5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1-2 | | | 合并利润表… … … … … … … … … … … … … … … …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 … … … … … … … … … … … 4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7-8 | | | 母公司利润表………………………………………………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10 |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13-156 | | 审 计 报 告 司农审字[2024]23008220012 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佛燃能源: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024-03-26 10:2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 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于2024年3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 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新增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具体发 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 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
佛燃能源: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6 10:27
(四)实施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 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
佛燃能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6 1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积极勤勉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 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人数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会议,并审议通过 27 项议案,审议内容如下: | 序号 | | 召开时间 |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1 | 202 ...
佛燃能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6 1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 履职的原则,对司农事务所进行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评估认为,司农事务所在 2023 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一、基本情况和资质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 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 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 ...
佛燃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6 10:2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本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 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
佛燃能源: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6 10:27
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 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8220052号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1-2 | 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8220052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 燃能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佛燃能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佛燃能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佛燃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 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并保证 ...
佛燃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6 1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23008220027 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能源)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佛燃能源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司农审字[2024]23008220027 号 目 录 页 次 报告正文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佛燃能源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此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司农审字[2024]23008220027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 ...
佛燃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6 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实现 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事项相关的备案登记等事宜。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产。 | 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 | --- | --- | | (五)公司董事会须在对利润分配方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 | 案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 | 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 事项。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修订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