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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1-29 13: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奥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403,200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76,270,197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 ...
金奥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3: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金奥博: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1-29 13:21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永 鹤先生、董事周一玲女士; 调整后:独立董事张永鹤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董事周 一玲女士。 除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上述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特此公告。 深圳 ...
金奥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3: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 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 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同时 ...
金奥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1-29 13:2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 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美格包装和安徽 金奥博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以银行与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 ...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9 13:2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
金奥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3: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 ...
金奥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3:21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和安徽金奥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金奥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29 13:21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十九条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九条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 |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 |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 |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 10 日内 |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 |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 定,在收到提案后 | 1 ...
金奥博: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9 13: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1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 监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