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K(002940)
Search documents
昂利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8:2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昂利康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 ...
昂利康: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19 13:1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 公司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 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 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
昂利康: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将由 45,197.00 万元调整至 76,194.00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 68,005.80 万元调整至 99,002.80 万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 机构")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6.2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09.98 万元坐 ...
昂利康: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 ...
昂利康: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目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昂利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秀芳女士为浙江昂 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 ...
昂利康: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融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投融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 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融资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投融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 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 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 一切投资和融资行为。 第二章 投融资决策范围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或 资产流出。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以 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 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
昂利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秀芳)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3 年度履职概述 1、个人简历 本人赵秀芳,管理学(会计学)硕士,绍兴文理学院教授。曾任绍兴文理学 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绍兴文理学院商 学院教授、绍兴市第九届政协常委、兼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1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 ...
昂利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公司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 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同 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
昂利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莫卫民)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莫卫民先生为浙江昂 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