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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的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各子公司负责 ...
昂利康(00294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公司可以 ...
昂利康(0029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作为公司文档,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 持 ...
昂利康(0029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 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 ...
昂利康(00294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章 程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
昂利康(0029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 ...
昂利康(00294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 康")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 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
昂利康(0029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 信息披露工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 ...
昂利康(00294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明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 责和权利,规范公司总经理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 有关经济法规; (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五)不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四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应当忠于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自己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 私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 ...
昂利康(002940)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证券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四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