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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6 11:3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0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040 号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瑞达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芯瑞达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芯瑞达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6 11: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 其明细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芯瑞达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 ...
芯瑞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6 11:3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 排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 人签字。应独立董事的要求,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 ...
芯瑞达: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6 11: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
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瑞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6 11: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芯瑞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 ...
芯瑞达: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
2024-03-26 11:34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 "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 目"。根据外部环境、公司战略对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明细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均由 2024 年 8 月 31 日延迟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
芯瑞达: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6 11:34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 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 观经济波动及短期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募集资金情况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
芯瑞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6 11: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
芯瑞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1: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志迎、黄荷暑、吕国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志迎、黄荷暑、吕国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芯瑞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6 11:34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459,397,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 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33,492,028.30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905,371.7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