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0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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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 供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 号码、离任职时间、亲属(根据本规定第十九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兄 弟姐妹等,下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亲属证券账户号码、所持公司股份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 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 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 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管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芯瑞达(0029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 于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任期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 ...
芯瑞达(00298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芯瑞达(00298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 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 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 ...
芯瑞达(0029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内部审计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 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 ...
芯瑞达(0029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 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 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
芯瑞达(002983) -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依法治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规章制度的起草、审 核、发布、执行、监督、修改和废止,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制度管理持续改进, 根据公 司的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规章制度的过 程控制和管理。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五)规定:对某一个专项的涉及到全公司人员的事项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职 能性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或职能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全体人员皆会涉及到的环境、 资产、工作等所做出的具体要求。 (六)办法: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控制环节、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事物 的管理所作出的要求。管理办法可以是管理制度、规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也可 以从管理制度、规定中分离、延伸出来的独自成为一项规范性文件。 (七)细则或实施细则:依据上级制度对于企业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实施 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 (八)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对重复性事物和概 念所作的统一规定,经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门(机构)审核批准发布,作为公司内部 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具体包括标准、规程、守则等。 ...
芯瑞达(00298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东 (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 ...
芯瑞达(00298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 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 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
芯瑞达: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652.58万元,同比增长24.28%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7 09:05
芯瑞达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91亿元,同比增长1.90%。净利润6652.58万元,同比增长 24.28%。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