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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3002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等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 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上述主体或其有关人员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前,应 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报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道的有关公司的新闻 稿件等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相关个人及单位均应配合做好内幕信 息的登记管理 ...
蓝英装备(300293)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2 10:32
公司章程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 二〇二五年十月 0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4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蓝英装备(30029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 ...
蓝英装备(30029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 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和《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 公司。 第五条 第四条所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 ...
蓝英装备(3002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蓝英装备(3002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
蓝英装备(3002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
蓝英装备(3002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满足下 列条件: (四)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蓝英装备(30029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 ...
蓝英装备(3002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 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 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