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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 -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 ...
*ST名家(3005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 ...
*ST名家(3005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 ...
*ST名家(3005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与总裁一致。 1 第七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 ...
*ST名家(3005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创业板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暂缓、豁免 ...
*ST名家(3005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提高投资收益率,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及包括中小投资 者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购买或出售资产; (四)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五)股票、债券、基金投资;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购 ...
*ST名家(300506)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 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各子公司财 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免,并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考核。 第五条 财务负 ...
*ST名家(30050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 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 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
*ST名家(3005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 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ST名家(3005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5: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 生效。董事会可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解 任生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