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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仁科技(300550)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相关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任、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 ...
和仁科技(3005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 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总经理 审批决定,总经理审批决定后由申请人报送董事 ...
和仁科技(30055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 部审计部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等工作。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开展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并根据工作需要 配备专职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权,受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其进行阻挠、 打击和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 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和仁科技(3005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浙 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
和仁科技(30055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
和仁科技(3005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 本制度的规定。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未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 务相关的刑事、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和仁科技(3005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 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 业汇票的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
和仁科技(300550) -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第五条 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就限制 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六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
和仁科技(30055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
和仁科技(3005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4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