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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 1 页 共 8 页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
运达股份(300772)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ESG 管理架构及职能,明确 ESG 工作范畴与工作机制,推进公司对 ESG 工作的常态化 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有关规定,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企 业行动指南》(SDG Compass)、国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 26000)等标准指南,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 ESG 工作遵循的理念是将 ESG 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中,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 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 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 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 ...
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会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一名;设 召集人一名 ...
运达股份(3007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 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定期报告; (二)公司临时报告; (三)公司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而刊登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 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 ...
运达股份(30077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 1页 共 8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份)处置等股东权 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 ...
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 ...
运达股份(30077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委员会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 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占用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占用方的资金;为占用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占用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少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时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运达股份(3007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4 11:46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运达股份(300772) - 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 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 限于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对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开发行 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但不包括可 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承诺或约定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
运达股份(300772)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4 11: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000733811206X。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49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集团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邮政编码:3111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6,847,70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章 程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