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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3 10: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99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及修订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主要条款的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一、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十八条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
新产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 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意见(如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如 需)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 ...
新产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产 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非必要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真实公正"原则; (三)确 ...
新产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等。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 ...
新产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 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 ...
新产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1-23 10:54
筹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 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筹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 ...
新产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3 10: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97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反贿赂合规政策>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订的《反贿赂合规政策》,后续涉及《反贿 赂合规政策》的修订,由总经理提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 厦 21 楼 2104 会议室。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刘登 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
新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23 10:5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 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 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深 ...
新产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3 10:54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1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 ...
新产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3 10:5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 5.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 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