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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 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战略委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 第二章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无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 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营 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 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除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 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于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2: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2: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委托理财; (五)委托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 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3、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 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 理、董事长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依 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职权 或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7 12:11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 ...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2:1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 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 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应严格依本制度实施。 (2025年10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