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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1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 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延迟、内容 存在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 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本制度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召集并充分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 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 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 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 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 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 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 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18 08:31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修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商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320211100013394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96.0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以及避免违反国家 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涉及对外报道、传送 的各式文件等涉及内幕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独立董事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09-18 08:3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中粮科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 ...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8 08: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 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 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事务管理部是董事会的 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 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 第五条 在获悉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向董事会秘书 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 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