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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sheng Electric (30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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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久 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 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 ...
久盛电气(30108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
久盛电气(30108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所属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提高公司整体 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股份,或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本制度所称"参股子公司",是指除以上范围外,公司持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 ...
久盛电气(3010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久盛电气(301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
久盛电气(3010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
久盛电气(3010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内 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他公司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 ...
久盛电气(3010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久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创业 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
久盛电气(3010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 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 为。包括投资新建控股、参股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 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企业权益性投 资、债权性投资和证券投资等,不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 等对内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 适用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 ...
久盛电气(3010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9 08:0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