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KARON ECO-VALVE(301151)
icon
Search documents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08-28 11:1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 |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股票数量 | 拟授出权益数 | 草案公布日股 | | | | | (万股) | 量的比例 | 本总额比例 | | 谢瑞益 | 总经理 | 中国台湾 | 10.000 | 3.53% | 0.06% | | 游信利 | 业务总监 | 中国台湾 | 18.000 | 6.36% | 0.11% | | 程慧贤 | 副总经理、 | 中国台湾 | 18.000 | 6.36% | 0.11% |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余家荣 | 集团总厂长 | 中国台湾 | 20.000 | 7.07% | 0.12% | | 毛静燕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8.118 | 2.87% | 0.05% | |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 | | | | | | | 员工中的外籍员工 | | 中国台湾 | 46.957 | 16. ...
冠龙节能: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公告
2023-08-28 11:14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 | | --- | --- | --- | --- | --- | | 1 | 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 40,502.70 | 3,664.79 | 36,837.91 | | 2 |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 | 63,485.30 | 6,249.79 | 57,235.51 | | | 阀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69.10 | - | 8,069.10 | | 4 |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 6,687.10 | 890.02 | 5,797.08 | | | 合 计 | 118,744.20 | 10,804.60 | 107,939.60 |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冠龙节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8 11:1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Xi{\cal O}\,{\underline{{{=}}}}\,{\underline{{{=}}}}\,\#\,I\backslash\,\P$$ | 一、冠龙节能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 | ---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3 | | 三、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10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1 | | 五、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3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4 | | 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4 | | 八、结论意见 14 |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冠龙 ...
冠龙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1:1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认真地审阅,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 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关于202 ...
冠龙节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8 11:14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翔支行、 ...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8-28 11:1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证券代码:30115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冠龙节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起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 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 ...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8-28 11:14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 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 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 的评价依据。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人才,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 ...
冠龙节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1:14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8-28 11:1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证券代码:30115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冠龙节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起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 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 ...
冠龙节能: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8-28 11:14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八月 | 第一章 | 声 3 | 明 | | --- | --- | --- | | 第二章 释 | 5 | 义 | |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7 | | |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8 | | |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8 | | | |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8 | |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8 | |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11 | |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1 | | | | 六、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其他内容 15 | | | | 第五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6 | | |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6 | | | | 二、对冠龙节能实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7 | | | | ...